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锦州师专关于开展2018年辅导员工作精品立项的通知
2018-03-23 09:09  

为贯彻辽宁省教育厅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,引导高校辅导员加强工作研究、深化实践成效、提升理论素养,促进辅导员工作规范化、精品化、科学化,推动辅导员队伍专业化、职业化建设,提升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质量,我校在2017年开展了辅导员精品项目评选活动,取得了明显的效果。为进一步巩固辅导员队伍建设,使我校辅导员工作再上一个新的台阶,经学校研究决定,开展2018年锦州师专辅导员工作精品项目评比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    申报要求

(一)      项目内容

高校辅导员在教育教学过程中的思路和特色,分为辅导员课程和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两大类。

1. 辅导员课程是指高校辅导员讲授的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类课程。包括党课、团课以及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、形势政策教育、心理健康教育、就业创业指导、军事理论课等在全校开设的必修课或选修课程。

2. 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是指高校辅导员结合学生思想实际,开展党团组织与班级建设、主题教育、校园文化建设、实践育人、网络思想政治教育、心理健康教育、就业创业教育、学业指导与生涯规划、紧急事件处理、资助育人、主题班会等。

(二)      项目要求

1. 围绕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,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坚持立德树人基本导向,凸显时代特征、学校特色,贴近大学生思想、学习、工作和生活实际,致力于培育学生的社会责任感、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,主题突出,成效显著。

2. 富有针对性、实效性,形成了一定的典型性经验、固定的工作平台和长效工作机制,可示范、可引领、可辐射、可推广。

3. 辅导员课程应有教学理念、教学设计、教学大纲等完整的课程系统资源,内容丰富,实用性强;能充分反映本课程教学特点、建设优势和特色;课程讲授条理清晰、层次分明、形式多样、生动形象,吸引力、感染力强。

4. 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为已持续取得阶段性成效的工作项目,体现系统性、科学性、创新性和长效性。

二、    申报及评选办法

(一)      申报对象

各系思想政治辅导员

(二)      申报数量

每名辅导员报一项

(三)      申报材料

1. 申报表

2. 项目文字说明材料。基本内容应包括项目主题与思路、实施方法与过程、主要成效,要求文字简洁、重点突出。

3. 项目支撑材料。可根据实际需要,提供能直接支撑说明项目建设情况的视频、PPT、图片、辅助资料等。

(四)      申报要求

1. 所有材料均需要电子版和纸质版(一式一份),纸质材料一律用A4型纸打印,标题用小2号宋体字,正文用小4号宋体字,文内小标题用小4号黑体字。

2. 申报表截止时间为2018年3月23日下班前报到学生处。

3. 完成申报项目起止时间为2018年4月-2018年12月

锦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

2018年3月12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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