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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7年应征入伍的基本程序
2017-09-13 12:28  
(一)网上报名。适龄青年根据应征地征兵办公室通知要求,登录“全国征兵网”进行兵役登记和应征报名,填写个人基本信息。
(二)初检初考。应征报名的适龄青年由应征地乡镇(街道)或高校武装部依据新兵征集条件,组织初步体格检查和政治考核,对符合征集条件的应征青年按照高学历优先的原则,择优确定预征对象。预征对象确定后,高校大学在校生和毕业生(含往届毕业生)还要自行打印《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》《应征入伍高校学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》,并交给所在高校征兵和学生资助管理部门进行审核。
(三)体检政考。应征青年原则上应在常驻户籍所在地应征。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的新生或正在普通高等学校就读的学生,以及高校应届毕业生可以在其就读学校所在地应征。征兵开始后,按应征地征兵办公室通知要求,携带本人身份证(户口本)、毕业证书(在校大学生持学生证),大学生携带审核盖章后的《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》《应征入伍高校学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》,参加应征地县级兵役机关组织的体格检查,并由当地公安和教育部门同步展开政治联合考核。
(四)走访调查。政治联合考核和体检初步合格者,由县级征兵办公室通知基层单位,安排走访调查,主要调查个人病史、家族病史、个人现实表现等情况。
(五)预定新兵。县级征兵办公室对体检和政治考核双合格人员进行全面衡量,择优确定预定批准入伍对象。同等条件下,优先确定高学历青年为预定新兵。
(六)批准入伍。预定新兵由县级征兵办公室负责批准入伍,统一输送至部队服役。申请学费资助的,还要将加盖县级征兵办公室公章的《应征入伍高校学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》原件和《入伍通知书》复印件,寄送至­就读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。
(七)复检退兵。新兵到达部队后,部队要进行身体复检和政治复查,发现身体和政治不符合条件,且不宜在部队服役的,要作退兵处理。被退回的在校大学生可选择复学,但因拒服兵役被退回的,按国家《兵役法》规定不能选择复学。
此外,在学校所在地应征的高校大学在校生和应届毕业生,由学校所在地市或县(市、区)征兵办公室在毕业或放假离校前,完成体格检查和政治考核,合格人员发放《预定兵通知书》。征兵工作全面展开后,根据应征地征兵办公室通知要求,办理相关入伍手续。无特殊情况,已发放《预定兵通知书》人员将全部被批准入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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